近日,教育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联合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以下简称《大纲》),提出军事课是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的必修课程,由《军事理论》《军事技能》两部分组成。军事课要列入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实行学分制管理,记入学籍档案。
同时,《大纲》要求,军事理论教学进入正常授课课堂,严禁以集中讲座等形式替代课堂教学。军事理论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军事技能训练考核分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个等级,不及格者必须进行补考,补考合格后取得相应学分。
实际训练时间不得少于14天
《大纲》规定,军事课由《军事理论》《军事技能》两部分组成。《军事理论》教学时数36学时,记2学分;《军事技能》训练时间2-3周,实际训练时间不得少于14天112学时,记2学分。
军事课课程内容含“必讲(必训)”内容和“选讲(选训)”内容,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确保完成“必讲(必训)”内容的基础上,灵活选择“选讲(选训)”内容,但必须完成总学时。
《大纲》要求,普通高等学校要严格按纲施教、施训和考核,严禁以任何理由和方式调减、占用教学、训练内容和时数。
军事理论教学进入正常授课课堂
教学方法上,《大纲》要求,军事理论教学进入正常授课课堂,严禁以集中讲座等形式替代课堂教学。军事技能训练应坚持按纲施训、依法治训原则,积极推广仿真训练和模拟训练,严禁违规开展商业化运营和市场化运作。
军事课教材方面,《大纲》提出,要建立和完善军事课教材建设、规划、编审管理制度。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军事教学指导委员会建设,规范军事课教材编写和审查。实行教材准入制度,高校应选用优质教材进行教学,确保教材的政策性、权威性和规范性。
军事课成绩不及格者必须进行补考
军事理论考试由学校组织实施,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根据卷面成绩、平时作业、考勤情况和课堂表现综合评定。军事技能训练考核由学校和承训教官共同组织实施,成绩分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个等级。根据学生参训时间、现实表现、掌握程度综合评定。军事课成绩不及格者必须进行补考,补考合格后取得相应学分。
把军事课作为高校办学评价的重要指标
《大纲》提出,军事课将被纳入国家教育督导体系,定期组织军事课建设教育督导。同时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军事部门成立军事课教学督导机构,制定本地区的评价方案,定期组织军事课程督导评价。通过定期举办学生军事训练营等教学展示活动检验军事课教学效果。
此外,《大纲》要求各学校要建立军事课程评价体系和管理制度,并将军事课程评价纳入学校课程评价总体框架、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和学校综合办学水平评估。完善高校军事课评价体系,把军事课纳入高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体系,作为办学评价的重要指标。
来源: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