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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警察学院2024招生计划

上传时间:2024-6-18 7:00:19 浏览次数:3697次
辽宁警察学院是全省唯一一所省属全日制公安本科院校,始建于1960年,1985年建立大专,1995年经国家教委批准独立试办侦查、痕迹检验本科专业,2014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2015年获批学士学位授权单位,2016年获批辽宁省向应用型转变试点院校,2017年获批教育部第一批教育信息化优秀试点示范院校。


学院现有两个校区,主校区位于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平路260号,分校区位于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千山中路195号,校园占地面积共59.03 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8.15 万平方米。现有教学系部11个,专任教师251人,在校生5184人。
现有9个公安本科专业(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个、公安部重点专业建设点1个、辽宁省向应用型转变示范专业1个、辽宁省创新创业示范专业1个)、5个非公安普通类本科专业、1个高职类专业。有国家级一流课程5门,省级一流课程56门。获批辽宁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7个,辽宁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升本以来,学院共获辽宁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17项,其中一等奖4项,完成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37项。近五年毕业生5006人,4809人在辽宁公安司法等系统就业,有6名学生在公安部、外交部等国家机关就业。
建校以来,共计培养4.3万名优秀警务人才,其中有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宋增福等先进楷模。
现有省部级教学名师14名、省高层次人才40名,副高以上职称教师134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 210 人。升本以来,学院教师共获得省部级以上教学竞赛奖项46项。
建有辽宁省公安大数据智能应用实验室1个、辽宁省道路交通安全工程实验室1个、辽宁省物证技术重点实验室1个、辽宁省物证技术工程实验室1个,辽宁省智能道路交通控制与应急指挥创新团队、基于BP神经网络涉网经济犯罪侦查异常资金检测创新团队各1个。获批市厅级以上科研平台10个、智库3个。
近年来,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国家重大研发项目子项目4项、省部级项目38项。获得专利38项,自主研发的“管状专用训练手铐”“便携式立体足迹提取器”等项目已在全国公安机关得到广泛应用。
学院建成公安部警务实战训练大连基地、中国民航空中警察训练基地、公安部全国公安教育训练网络学院技术平台、公安部训练科技应用研发中心、辽宁省军转干部进高校专项培训基地、辽宁公安民警培训基地,为全国政法队伍及辽宁公安年均培训1万余人次。建成“社会治安防控”“公安大数据”“检验检测”“刑事司法”“反恐警务”“训练科技”“新型犯罪”等“七大应用研究中心”,为服务公安实战、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招生计划安排

1.学院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全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和辽宁省公安厅核定的公安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2.按照公安部《普通公安院校招收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的暂行规定》要求,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计划不超过教育部“阳光平台”公示拟录取数。

3.学院所设专业均进行英语授课,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4.男女生招收比例:由于公安工作高负荷、高压力、高风险等特点和人民警察职业的特殊要求,公安专业女生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0%;其他专业男女比例不限,监狱学专业根据专业性质和就业要求,女生慎报。

高校招生计划要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注:计划如有变动以省招办公布为准。 公安专项仅限符合辽宁省公安机关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子女专项招录条件的考生报考,具体详询学校。



专业设置选考科目及收费标准



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

提前录取批次投档比例为计划招生数的100%;普通类本科批次投档比例为计划招生数的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除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外,以下专业考生还必须参加单独的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

报考辽宁警察学院公安专业的辽宁生源,必须取得辽宁省高考报名资格,必须参加辽宁省、市公安机关组织的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不参加者及政治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结论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我校公安专业参加提前批次录取;监狱学、交通管理、网络空间安全、应急技术与管理专业参加普通本科批次录取;不设志愿级差分。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官方网站公布为准。

我院所有专业按照辽宁省2024年实行“3+1+2”模式新高考,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物理学科类优先录取“数学”成绩高者,再相同,依次为“语文”“外语”“物理”成绩高者优先;历史学科类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者,再相同,依次为“数学”“外语”“历史”成绩高者优先。

6.公安专业全省统招,只录取参加当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辽宁省户籍(以高考报名时户籍地为准)考生。公安专业毕业生须参加当年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的招警统一考试,并根据统考成绩,按照当年辽宁省公安系统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和招录程序,择优录用。

7.监狱学专业全省统招,只录取参加当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辽宁省户籍(以高考报名时户籍地为准)考生。监狱学专业毕业生按照毕业当年国家机关单位、辽宁省公务员招录有关政策及司法、监狱戒毒系统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 以国家有关部门和辽宁省当年颁布的考试公告为准 )参加录用公务员考试,择优录用。学生毕业后也可以选择继续深造,攻读相关专业的硕士研究生。


报考须知


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考察和面试、体检、体能测评是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录取的重要环节和依据。按照公安部的部署安排,结合我省公安院校招生工作有关政策要求和实际情况,2024年辽宁省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仍采取分市开展形式,由省公安厅统一组织部署,各市级公安机关负责在本市具体实施。我省报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须参加高考报名时户籍所在地的市级公安机关统一组织的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合格考生进入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或政治考察结论不合格的,不得录取为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学生。有关须知如下:

一、报名人员

参加2024年辽宁省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符合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报名条件,拟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郑州警察学院、南京警察学院、浙江警察学院、云南警官学院、辽宁警察学院等普通类提前批次录取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各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在辽宁省招生的相关条件,详见各公安院校招生章程。

二、报考条件

我省报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须取得辽宁省高考报名资格,参加2024年辽宁省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辽宁省户籍(以高考报名时户籍所在地为准);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4.志愿从事公安工作,热爱人民公安事业,立志为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

5.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2002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6.普通高级中学毕业;

7.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8.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合格标准。

三、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内容及标准

(一)面试内容和标准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报考动机、思维表达能力、身体协调能力等。具体标准为:

1.报考动机端正,对从事公安工作有个人主观积极愿望;

2.言语表达清晰,无口吃、嗓音明显嘶哑等;

3.无肢体功能障碍、下蹲不全、步态异常等。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和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同时,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2.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2):男性在17.3至27.3之间(含本数,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下同),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3.眼科:任何一眼祼眼视力均为4.8及以上;无色盲、色弱;共同性内、外斜视不超过15度;无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

4.外科: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等),面颈部无瘢痕、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无唇、腭裂或唇裂术后有明显瘢痕;无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无影响功能的身体瘢痕;无胸廓畸形,无脊柱侧弯、驼背,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无腋臭,无下肢静脉曲张;无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无文身、少白头。

5.其他:血压、心率正常,嗅觉正常,两耳听力正常。

以上项目为现场检测项目。考生对现场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申请场内复核一次,场内复核结论为最终结论。离场后不予复核。

考生要提前填报《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考生患病经历申报表》(以下简称《患病经历申报表》见附件1)作出如实承诺并签名确认。现场参检时要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高考准考证》原件、《2024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复印件、《患病经历申报表》。现场体检将对考生提供的《患病经历申报表》《2024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项目结论内容进行审查。现场进行的体检项目以现场体检结论为准。

(三)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参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体能测评4个项目应当全部进行测评,有3个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具体如下:

男性体测项目:50米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1000米跑;女性体测项目:50米跑、立定跳远、仰卧起坐、800米跑。 


项目名称

可测次数

合格标准

男性

女性

50米跑

1次

≤9.2秒

≤10.4秒

立定跳远

3次

≥2.05米

≥1.5米

引体向上(男)

仰卧起坐(女)

1次

≥9次/分钟

≥25次/分钟

1000米跑(男)

800米跑(女)

1次

≤4分35秒

≤4分36秒


面试、体检采取单项淘汰,其中任何一项不合格即为面试或体检结论不合格,将不得参加余下项目检测。体能测评对4个项目全部进行测评,其中有3个及以上项目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评结论合格;有2个项目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评结论不合格,不得参加余下体能测评项目。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结论以现场检测结果为准,不予复检。

因需参加体能测评,同时考虑天气状况,建议考生穿着夏季运动服、运动鞋参加检测。考生禁止穿戴具有特殊标记性的服装和饰物,如服装上印有某某地、某某学校、数字号码等字样,或佩戴不同颜色护腕等饰物。

四、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参加人员及时间地点

(一)参检考生确定

在本科录取提前批次第一志愿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上线考生中,区分性别、科类,依考生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生计划数量的3倍确定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考生对象。如高校第一志愿考生数量不足时,可扩大到非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部分院校报考生源数量未达到公安院校公安专业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规定倍数时,从已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志愿且未纳入公安院校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范围的考生中,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总体补充。

考生可于2024年7月2日16时,通过“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https://www.lnzsks.com)点击进入“查询中心”,在“2024年公安院校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资格名单”栏目中查询本人是否具有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资格。

(二)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开展时间、地点

各市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时间统一安排为7月3日一天完成,各市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地点和咨询电话详见附件2。凡具备公安院校公安专业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资格的考生未按时或未到指定地点参检视为自愿放弃。

五、政治考察

公安机关将对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进行政治考察。政治考察标准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关于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要求,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有关规定及我省相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要求

若教育部、公安部和我省教育、公安等部门对2024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相关工作出台新政策、新规定的,按新政策、新规定执行。

七、特别提示

     考生按规定参加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并合格的,仅作为公安院校录取公安专业学生的依据,不作为学生毕业参加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的相关合格依据。


其他

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及录取期间,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相关部门政策执行,从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招生相关信息发布,未经书面许可不得转载或引用不得在个人自媒体上发布招生宣传信息。任何以辽宁警察学院招生就业部门名义进行的宣传和组织报名等事宜,均与学院招生就业部门无关,学院的招生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及官方网站


辽警联系电话:

0411-86729865  

辽警网址:

http://zsjy.lnp.edu.cn/ 

附件:


2024年患病经历.xls

2024年各市联系电话.doc





以上信息来源于辽宁警察学院公众号。

查询原信息直接点击:

辽宁警察学院2024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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